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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美國、百年經驗的摩根,完整基金產品線滿足各種投資需求
旗艦新基金重磅登場
【摩根投信 獨立經營管理】
「摩根」為J.P. Morgan Asset Management於台灣事業體之行銷名稱。摩根所作任何投資意見與市場分析結果,係依據資料製作當時情況進行判斷,惟可能因市場變化而更動,投資標的之價格與收益亦將隨時變動。基金經金管會核准或同意生效,惟不表示絕無風險。基金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亦不必然為未來績效表現;基金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本文提及之經濟走勢預測不必然代表本基金之績效,本基金投資風險請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此外,匯率走勢亦可能影響所投資之海外資產而使資產價值變動。另,內容如涉新興市場之部分,因其波動性與風險程度可能較高,且其政治與經濟情勢穩定度亦可能低於已開發國家,而使資產價值受不同程度影響,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有關基金應負擔之費用(境外基金含分銷費用)已揭露於基金之公開說明書或投資人須知,本公司及銷售機構均備有公開說明書(或中譯本)或投資人須知,投資人亦可至境外基金資訊觀測站或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境外基金投資大陸地區證券市場之有價證券,僅限掛牌上市之有價證券,且除了取得主管機關特別核准外,境外基金不得超過淨資產價值之20%,投資人亦須留意中國市場特定政治、經濟與市場等投資風險。
由於非投資等級債券之信用評等未達投資等級或未經信用評等,且對利率變動的敏感度甚高,故以非投資等級債券為訴求之基金可能會因利率上升、市場流動性下降,或債券發行機構違約不支付本金、利息或破產而蒙受虧損。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不適合無法承擔相關風險之投資人,投資人投資以非投資等級債券為訴求之基金不宜佔其投資組合過高之比重。
投資非投資等級債券之基金可能投資美國Rule 144A債券(境內基金投資比例最高可達基金總資產30%),該債券屬私募性質,易發生流動性不足,財務訊息揭露不完整或價格不透明導致高波動性之風險。
摩根投信旗下月配息型及季配息型基金(不含摩根亞太高息平衡基金(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季配息型之每年度分配收益)及總代理之月配息型、季配息型(不含摩根可持續基建基金(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原名稱:摩根環球地產入息基金))進行配息前未先扣除應負擔之相關費用。基金的配息可能由基金的收益或本金中支付。任何涉及由本金支出的部份,可能導致原始投資金額減損。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投資人可至摩根資產管理官方網站(am.jpmorgan.com/tw)查詢本基金配息組成項目。摩根盧森堡(SICAV)系列基金之股票型基金可發行配息級別,依配息頻率分為(分派)、(每季派息)與(每月派息)級別。(分派)級別配息類股之基金配息以淨收益(總收益扣除費用及支出)為基礎決定,若配息超過淨收益可能代表投資者原始投資金額之返還,因此可能造成基金之單位淨資產價值之減少。(每季派息)與(每月派息)級別之基金配息以預估之收益(未扣除費用及支出)為基礎決定,若預估收益不足支付配息,可能由本金支付配息,代表投資者原始投資金額之返還,因此可能造成基金之單位淨資產價值之減少。摩根可持續基建基金-(美元)(每季派息)(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原名稱:摩根環球地產入息基金)之基金配息以預估之收益為基礎決定,若預估收益不足支付配息,可能由本金支付配息,代表投資者原始投資金額之返還,因此可能造成基金之單位淨資產價值之減少。投資人申購本基金係持有基金受益憑證,而非本文提及之投資資產或標的。 投資人應留意衍生性工具/證券相關商品等槓桿投資策略所可能產生之投資風險(詳見公開說明書或投資人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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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根大美國領先收成多重資產基金-月配息型(新臺幣)(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或收益平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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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資非投資等級債券為訴求之基金之特有風險:(一)信用風險:由於非投資等級債券之信用評等未達投資等級或未經信用評等,可能面臨債券發行機構違約不支付本金、利息或破產之風險。(二)利率風險:由於債券易受利率之變動而影響其價格,故可能因利率上升導致債券價格下跌,而蒙受虧損之風險,非投資等級債券亦然。(三)流動性風險:非投資等級債券可能因市場交易不活絡而造成流動性下降,而有無法在短期內依合理價格出售的風險。(四)匯率風險:投資人以新臺幣兌換外幣投資外幣計價基金時,需自行承擔新臺幣兌換外幣之匯率風險,取得收益分配或贖回價金轉換回新臺幣時亦需自行承擔匯率風險,當新臺幣兌換外幣匯率相較於原始投資日之匯率升值時,投資人將承受匯兌損失。(五)以投資非投資等級債券為訴求之基金適合能承受較高風險之「非保守型」投資人,且不宜占投資組合過高的比重。(六)若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為配息型,基金的配息可能由基金的收益或本金中支付。任何涉及由本金支出的部份,可能導致原始投資金額減損。且基金進行配息前未先扣除行政管理等應負擔之相關費用。(七)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可能投資美國144A債券(境內基金投資比例最高可達基金總資產30%;境外基金不限),該債券屬私募性質,易發生流動性不足,財務訊息揭露不完整或價格不透明導致高波動性之風險。(八)請投資人注意申購基金前應詳閱公開說明書,充分評估基金投資特性與風險,更多基金評估之相關資料(如年化標準差、Alpha、Beta及Sharp值等)可至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網站之「基金績效及評估指標查詢專區」(https://www.sitca.org.tw/index_pc.aspx)查詢。
- 由於非投資等級債券之信用評等未達投資等級或未經信用評等,且對利率變動的敏感度甚高,故基金可能會因利率上升、市場流動性下降,或債券發行機構違約不支付本金、利息或破產而蒙受虧損。投資人應審慎評估。
- 鑑於目前國際政治及經濟情勢多變,對於所投資之外國證券市場,應注意該外國證券交易市場國家主權評等變動情形,以確保自身投資權益。
- 基金(包括具有定期配息之基金)投資非屬存款保險條例、保險安定基金或其他相關保障機制之保障範圍,且基金投資具投資風險,此一風險可能使投資本金發生全部虧損。
- 基金交易係以長期投資為目的,不宜期待於短期內獲取高收益。任何基金單位之價格及其收益均可能漲或跌,故不一定能取回全部之投資金額。投資人申購前應自行了解判斷。
- 以新臺幣兌換外幣投資外幣計價基金,投資人須承擔取得收益分配或贖回價金時兌換回新臺幣可能產生之匯率風險,若兌換當時之新臺幣兌換外幣匯率相較於原始投資日之匯率升值時,投資人將承受匯兌損失。
- 各基金所採用之「公平價格調整」(或「反稀釋」)、短線交易及「價格調整機制(或「擺動定價」)」等機制,相關說明請詳各基金公開說明書及投資人須知。投資人應遵守相關交易規定與限制。
- 各基金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核准或同意生效,惟不表示絕無風險。基金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基金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投資人須知或/與基金公開說明書。投資人申購前應自行了解判斷。
- 有關基金應負擔之費用已揭露於基金公開說明書及投資人須知,投資人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或境外基金資訊觀測站中查詢。
- 投資人因不同時間進場,將有不同之投資績效,過去之績效亦不代表未來績效之保證。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投資人於獲配息時,宜一併注意基金淨值之變動。
- 部分基金配息前未先扣除應負擔之相關費用。基金的配息可能由基金的收益或本金中支付。任何涉及由本金支出的部份,可能導致原始投資金額減損。基金由本金支付配息之相關資料,投資人可至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或總代理人之公司網站查詢。
- 基金涉及投資新興市場部份,因其波動性與風險程度可能較高,且其政治與經濟情勢穩定度可能低於已開發國家,也可能使資產價值受不同程度之影響。又投資新興市場可能比投資已開發國家有較大的價格波動及流動性較低的風險,投資人應慎選投資標的。
- 依金管會規定:境外基金直接投資大陸地區有價證券僅限掛牌上市有價證券及銀行間債券市場為限,且投資前述有價證券總金額不得超過該境外基金淨資產價值之20%(境外指數股票型基金經金管會核准向證券交易所申請上市或進行交易者除外,或境外基金機構依鼓勵境外基金深耕計畫向金管會申請並經認可者,得適用鼓勵境外基金深耕計畫所列放寬投資總金額上限至40%之優惠措施)。證券投資信託基金雖可投資大陸地區之有價證券,惟仍應符合信託契約、公開說明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及受到基金公司QFII額度之限制。投資人須留意中國市場特定政治、法令、會計稅務制度、經濟與市場等投資風險。
- 各基金於公開(含簡式)說明書或投資人須知揭露之風險報酬等級,係依據投信投顧公會「基金風險報酬等級分類標準」而訂定,然該標準並非強制規定,本行係自行建構商品及客戶風險等級衡量方法以辦理商品適合度事宜,請投資人進行投資風險屬性評估前先參閱文字說明或隨時詳閱常見問題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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