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能源轉型與低碳競爭的雙重契機
2020–2030:能源轉型的黃金十年
全球能源轉型重要時點,出現在2015年《巴黎氣候協定》的簽署,各國承諾將全球升溫控制在1.5°C以內,並於2050年前達成淨零排放,隨著協定進入實質執行階段,2020年成為各國制定中長期能源政策的起點,在全球氣候危機日益加劇下,2020至2030年被視為能源轉型的「黃金十年」,由於再生能源技術成本快速下降,全球資本市場與政策導向轉向低碳投資,加上推動能源轉型成為社會共識,加速相關議題在黃金十年中發酵,其中IEA(國際能源署)多份報告指出,2020至2030年是再生能源加速推動的關鍵期,台灣政府亦自2017年起推動《能源轉型白皮書》,於2020年代加速落實能源安全、綠色經濟、環境永續及社會公平等四大目標,並於2022年正式公布「淨零排放路徑與策略總說明」,值得投資人加以留心相關議題的醞釀。
碳定價時代:低碳領先者的突圍之道
隨著氣候變遷議題成為全球治理核心,世界正邁入「碳定價時代」,碳排放不再無代價,是必須以價格反映的環境與社會成本,當前全球已有超過60個國家與地區實施碳定價,涵蓋全球約12%的溫室氣體排放量,創造近500億美元的年度碳價市場,其中全球矚目的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即將在2026年正式實施,進口商需依碳排量購買CBAM憑證,台灣碳費制度已於今年度啟動實施,企業須於2026年5月依2025年排放量來申報繳納碳費,為避免企業營運疊加碳費成本,企業勢必正視減碳議題,加速落實及轉型,以在正來襲的「碳定價時代」突圍。
資本市場的低碳評價紅利
全球淨零碳排發展趨勢明確,且「碳定價時代」正來襲,企業的碳管理能力已不再只是環保指標,而是直接影響其資本市場競爭力的關鍵因素,全球國家及企業勢必須降低轉型風險,隨著ESG投資理念普及,越來越多資金流向具備低碳轉型潛力的企業,觀察高盛統計資料顯示,低碳排企業市場給予更高評價,顯示致力於淨零碳排企業較容易獲得市場資金青睞,在股價表現、融資成本與投資者信任度上更加優異,未來企業淨零轉型表現勢必將成投資人評價重要因子之一。

資料來源:Goldman Sachs Research,富邦投信整理。資料日期:2010.01.01-2025.04.01。
從四大面向最適化加權條件看投資核心邏輯
其中富邦投信所發行的富邦台灣淨零轉型ESG 50 ETF基金(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009809),專注淨零轉型議題,在母指數(S&P臺灣中大型股指數)基本架構下,透過四大面向六項指標進行優化,建構淨零轉型表現優異之投資組合,四大面向專注各項風險控管,包含ESG評鑑風險、企業淨零轉型風險、產業集中風險以及波動風險,藉由淨零轉型指標蒐羅專注長期價值創造及營運穩定度高的企業,面對正在襲來的「碳定價時代」,企業面對轉型風險及氣候風險能更加從容面對,其中本基金在碳排評鑑數據計算上更是嚴謹,根據國際碳盤查標準,依據企業溫室氣體排放來源可分為範疇一(直接排放)、範疇二(間接能源排放)及範疇三(其他間接排放),本基金是目前唯一將範疇三納入碳排評鑑數據的ETF產品,其中亦特色納入轉型成績優異之高碳排企業,避免市場上淨零主軸投資產品產業過度集中問題,可謂是台股市值ETF產品的淨零再進化。

資料來源:富邦投信整理。資料日期:2025.08。

基金警語
【富邦台灣淨零轉型ESG 50 ETF基金(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 】
本基金經金管會或其指定機構核准或同意生效,惟不表示本基金絕無風險。基金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本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基金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本文提及之經濟走勢預測不必然代表基金之績效;本基金屬環境、社會及治理相關主題基金,永續相關重要發行資訊之揭露請詳見公開說明書第3頁至第10頁;基金之投資風險及有關基金應負擔之費用已揭露於基金之公開說明書,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本公司及各銷售機構備有簡式公開說明書或公開說明書,歡迎索取;投資人亦可連結至富邦投信網頁(https://www.fubon.com/asset-management/index)或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s://mops.twse.com.tw)查詢。有關本基金運用限制及投資風險之揭露請詳見本基金公開說明書。投資人申購本基金係持有基金受益憑證,而非本文提及之投資資產或標的。本基金以追蹤標的指數「S&PTIP臺灣淨零轉型ESG50指數」報酬為目標,因此標的指數價格波動劇烈時,基金之淨資產價值表現亦將有波動之風險。此外仍有包括但不限於下列原因致生本基金報酬偏離標的指數報酬之情形:1.基金因應申贖或維持所需曝險比例等因素而進行之交易,將使基金淨值受到交易費用、基金其他必要之費用(如:經理費、保管費、上市費等)、有價證券或期貨成交價格或基金整體曝險比例等因素而使本基金報酬與標的指數產生偏離。2.本基金指數化策略原則上以完全複製法為主,惟遇特殊情形(包括但不限於成分股公司事件因素、成分股流動性不足、基於控管政經風險而無法持有、基金因應申贖或指數調整及其他市場因素等情況)、發生申購失敗、買回失敗之情形、發生本基金信託契約第二十一條第三項,或任一標的指數成分股20日均量低於本基金投資組合調整應交易之股數之情事、本基金信託契約終止前一個月、投資所在國或地區發生政治、經濟或社會情事之重大變動(包括但不限於政變、戰爭、能源危機、恐怖攻擊、天災等)、國內外金融市場(股市、債市及匯市)暫停交易、法令政策變更(包括但不限於縮小單日漲跌停幅度等)或有不可抗力之情事,有影響投資所在國或地區經濟發展及金融市場安定之虞等市場因素,導致基金可能因前述特殊情形難以使用完全複製法策略管理投資組合,將影響基金整體曝險比率,因而使基金報酬與標的指數產生偏離。3.為符合本基金追蹤標的指數績效表現之目標及資金調度需要,本基金得從事證券相關商品之交易。因此若持有的證券相關商品部位流動性不足、期貨轉倉正逆價差大、期貨正逆價差波動升高,亦可能造成本基金報酬所追蹤指數的偏離。本基金追蹤單一標的指數,且指數成分股為台灣淨零轉型ESG相關類股,其組合雖經挑選達分散適合之成分股,但仍不排除存在類股過度集中的風險,經理公司將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以降低類股過度集中之風險,但不表示該風險得以完全規避。本基金上市前參與申購所買入的每單位淨資產價值,不等同於基金上市後之價格,參與申購之投資人需自行承擔基金成立日起至上市日止之期間,基金價格波動所產生折/溢價之風險。本基金自上市日起之申購,經理公司將依本基金每一營業日所公告「現金申購買回清單」所載之「每申購買回基數約當淨值」加計108%,向申購人預收申購價金。基金配息不代表基金實際報酬,且過去配息不代表未來配息;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本基金淨值組成項目,可於經理公司網站查詢。本基金配息可能由基金的收益平準金中支付。任何涉及由收益平準金支出的部份,可能導致原始投資金額減損。本基金為指數股票型基金,主要投資於單一國家-臺灣,以追蹤「S&PTIP臺灣淨零轉型ESG50指數」為本基金投資組合管理之目標,指數編製規則排除具爭議性產業或違反聯合國全球盟約之公司,並採用國際上常見的最適化加權方法,以成分股權重貼近母指數之比例為目標,並納入多項氣候轉型風險衡量指標,包含溫室氣體排放量、符合歐盟巴黎協定(PAB)及氣候轉型(CTB)標準之7%脫碳軌跡,及高氣候影響行業收入比例、ESG分數等多項氣候指標,力求投資組合整體表現需優於母指數,最後選取50檔成分股。因此參酌「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基金風險報酬等級分類標準」,其風險報酬等級屬RR4。此等級分類係計算過去5年基金淨值波動度標準差,以標準差區間予以分類等級。此等級分類係基於一般市場狀況反映市場價格波動風險,無法涵蓋所有風險(如:基金計價幣別匯率風險、投資標的產業風險、信用風險、利率風險、流動性風險等),不宜作為投資唯一依據,投資人仍應注意所投資基金個別的風險。因此本基金適合風險承受度較高,願積極進行投資,追求資產或收益可以穩定成長的投資人。指數之組合雖經挑選達分散適合之成分股,惟投資之風險無法完全消除。本基金自成立日起至上市日(不含當日)前,經理公司不接受本基金受益權單位之申購及買回。本基金並無受存款保險、保險安定基金或其他相關保障機制之保障。投資本基金最大可能損失為全部投資金額。【富邦投信獨立經營管理】富邦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服務專線:0800-070-388 總公司:台北市10557敦化南路一段108號8樓114年金管投信新字第001號
【以上資料由富邦投信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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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語】
- 投資非投資等級債券為訴求之基金之特有風險:(一)信用風險:由於非投資等級債券之信用評等未達投資等級或未經信用評等,可能面臨債券發行機構違約不支付本金、利息或破產之風險。(二)利率風險:由於債券易受利率之變動而影響其價格,故可能因利率上升導致債券價格下跌,而蒙受虧損之風險,非投資等級債券亦然。(三)流動性風險:非投資等級債券可能因市場交易不活絡而造成流動性下降,而有無法在短期內依合理價格出售的風險。(四)匯率風險:投資人以新臺幣兌換外幣投資外幣計價基金時,需自行承擔新臺幣兌換外幣之匯率風險,取得收益分配或贖回價金轉換回新臺幣時亦需自行承擔匯率風險,當新臺幣兌換外幣匯率相較於原始投資日之匯率升值時,投資人將承受匯兌損失。(五)以投資非投資等級債券為訴求之基金適合能承受較高風險之「非保守型」投資人,且不宜占投資組合過高的比重。(六)若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為配息型,基金的配息可能由基金的收益或本金中支付。任何涉及由本金支出的部份,可能導致原始投資金額減損。且基金進行配息前未先扣除行政管理等應負擔之相關費用。(七)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可能投資美國144A債券(境內基金投資比例最高可達基金總資產30%;境外基金不限),該債券屬私募性質,易發生流動性不足,財務訊息揭露不完整或價格不透明導致高波動性之風險。(八)請投資人注意申購基金前應詳閱公開說明書,充分評估基金投資特性與風險,更多基金評估之相關資料(如年化標準差、Alpha、Beta及Sharp值等)可至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網站之「基金績效及評估指標查詢專區」(https://www.sitca.org.tw/index_pc.aspx)查詢。
- 由於非投資等級債券之信用評等未達投資等級或未經信用評等,且對利率變動的敏感度甚高,故基金可能會因利率上升、市場流動性下降,或債券發行機構違約不支付本金、利息或破產而蒙受虧損。投資人應審慎評估。
- 部分基金可能投資於金融機構發行具損失吸收能力之債券(包括應急可轉換債券及具總損失吸收能力債券, 合稱CoCo Bond 及TLAC 債券),當金融機構出現資本適足率低於一定水平、重大營運或破產危機時,得以契約形式或透過法定機制將債券減記面額或轉換股權,可能導致客戶部分或全部債權減記、利息取消、債權轉換股權、修改債券條件如到期日、票息、付息日、或暫停配息等變動。
- 鑑於目前國際政治及經濟情勢多變,對於所投資之外國證券市場,應注意該外國證券交易市場國家主權評等變動情形,以確保自身投資權益。
- 基金(包括具有定期配息之基金)投資非屬存款保險條例、保險安定基金或其他相關保障機制之保障範圍,且基金投資具投資風險,此一風險可能使投資本金發生全部虧損。
- 基金交易係以長期投資為目的,不宜期待於短期內獲取高收益。任何基金單位之價格及其收益均可能漲或跌,故不一定能取回全部之投資金額。投資人申購前應自行了解判斷。
- 以新臺幣兌換外幣投資外幣計價基金,投資人須承擔取得收益分配或贖回價金時兌換回新臺幣可能產生之匯率風險,若兌換當時之新臺幣兌換外幣匯率相較於原始投資日之匯率升值時,投資人將承受匯兌損失。
- 各基金所採用之「公平價格調整」(或「反稀釋」)、短線交易及「價格調整機制(或「擺動定價」)」等機制,相關說明請詳各基金公開說明書及投資人須知。投資人應遵守相關交易規定與限制。
- 各基金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核准或同意生效,惟不表示絕無風險。基金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基金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投資人須知或/與基金公開說明書。投資人申購前應自行了解判斷。
- 有關基金應負擔之費用已揭露於基金公開說明書及投資人須知,投資人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或境外基金資訊觀測站中查詢。
- 投資人因不同時間進場,將有不同之投資績效,過去之績效亦不代表未來績效之保證。基金配息不代表基金實際報酬,且過去配息不代表未來配息;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投資人於獲配息時,宜一併注意基金淨值之變動。
- 部分基金配息前未先扣除應負擔之相關費用。基金的配息可能由基金的收益或本金中支付。任何涉及由本金支出的部份,可能導致原始投資金額減損。基金由本金支付配息之相關資料,投資人可至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或總代理人之公司網站查詢。
- 基金涉及投資新興市場部份,因其波動性與風險程度可能較高,且其政治與經濟情勢穩定度可能低於已開發國家,也可能使資產價值受不同程度之影響。又投資新興市場可能比投資已開發國家有較大的價格波動及流動性較低的風險,投資人應慎選投資標的。
- 依金管會規定:境外基金直接投資大陸地區有價證券僅限掛牌上市有價證券及銀行間債券市場為限,且投資前述有價證券總金額不得超過該境外基金淨資產價值之20%(境外指數股票型基金經金管會核准向證券交易所申請上市或進行交易者除外,或境外基金機構依鼓勵境外基金深耕計畫向金管會申請並經認可者,得適用鼓勵境外基金深耕計畫所列放寬投資總金額上限至40%之優惠措施)。證券投資信託基金雖可投資大陸地區之有價證券,惟仍應符合信託契約、公開說明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及受到基金公司QFII額度之限制。投資人須留意中國市場特定政治、法令、會計稅務制度、經濟與市場等投資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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